2020-08-28

观点

食品包装设计有哪些特别规定 一定要牢记

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,对一些生活中的物品要求也越来越高,对食品的要求更是很高。因此食品的质量需要做到高标准,同时,外包装也是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部分。因为现在已经不只是食品质量的竞争,还会涉及到服务和包装甚至宣传,这些都会对销售产生一定的影响,而在食品包装设计中,也存在一些特别的规定,比如下面的这些:

 

 

 

 

规定一:玻璃瓶装食品需要特别标注

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啤酒上,玻璃瓶装啤酒。上面需要特别标注:“切勿撞击,防止爆破”等标语,让大家知道这是特殊食品,需要特殊照顾,搬运过程中也要加倍小心。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《预包装饮料酒标签》中规定: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,玻璃瓶装的啤酒必须标注“切勿撞击,防止爆破”等与此相关的警示语。

 

 

规定二:包装上不能随便出现“鲜”字

市面上有很多鲜果汁等饮品,上面都含有“鲜”字,其实很多商家在里面只添加了部分果汁,这种商品不能称之为鲜果汁,于是国家出台了规定,以后“鲜”字可能会很少出现了。国家规定,凡是经过加热处理的商品,都不能称为“鲜”,比如说常喝的被消毒的常温牛奶或者被加热的巴氏奶,都不能被称为鲜牛奶了。

 

 

规定三:酒瓶上需要印有劝酒警示语

劲酒的广告最后都会加上一句“劲酒虽好,可不要贪杯哦”,为的就是提醒大家注意适量饮酒,不然会对身体产生损坏。常见的喝酒警示语有很多,比如说“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”、“酒后请勿驾车”、“过度饮酒有害健康”等等,其实很多都是酒瓶上会出现的。根据规定,凡是酒精浓度大于0.5的饮料,上面都应该印有这些警示语。无论是白酒、啤酒、红酒还是果酒,都要有类似的标语出现。而且关于这个标语的出现,属于国家强制规定,不能够随意忽略或者不标注。众所周知,违反国家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。

关于食品包装设计的特殊规定,基本都是针对特殊食品的,对于普通一般食品来说,只要含有基本信息特征就可以,一般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。虽然没有特殊规定,但是还是需要谨慎对待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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